Monday, October 22, 2007

<改變>

被朋友們一致裁定。。
我亦無可否認自己的確改變了不少。

證據一:推遟了進睡時間。。
證據二:竟然會打機。。
證據三:購物裝身指數上升。。

老朋友結案陳詞。。
誰不會改變!?重是要為誰改變!?是好是壞吧!?
老朋友判刑。。
對我這個以往“整天把時間及工作排得密不透風“的人來說
這些改變算是一個適當的調整了。

哈。無罪釋放吧! ^_^

No comments: